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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加班工资起争议 下到车间找证据——郎溪法院采取巡回办案方式处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
  发布时间:2021-05-19 15:57:21 打印 字号: | |

近日,郎溪县人民法院采取巡回办案方式处理了一起劳动争议案件,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2020年6月1日姚某到郎溪某公司上班,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双方产生了矛盾。2021年1月5日,公司解除了双方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姚某遂向劳动仲裁部门提起仲裁。在仲裁中,关于姚某在2020年10月国庆期间是否进行了加班,双方分歧较大。公司提交的考勤表并无姚某在国庆期间加班的记录,仲裁也未支持姚某的诉讼请求。之后,姚某向郎溪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受理后,姚某向法院申请调取公司在10月份考勤记录。法官收到申请后,迅速前往郎溪某公司进行调查。刚开始,该公司提交的考勤表并无姚某加班记录。但因该事实争议较大,在法官耐心劝导下,公司领导陪同法官再次到基层班组查找,终于在另一班组发现了姚某上班的记录。原来,由于该公司的业务调整,姚某在国庆期间被安排到其他班组工作。

取得该证据后,法院依法具此支持了姚某的国庆期间加班工资的诉请,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蒋青峰)


 
责任编辑:z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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