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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婚约财产闹争议 法官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1-04-22 09:03:24 打印 字号: | |

崇尚礼仪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婚嫁活动中一些陈规陋习和攀比心理却为本该神圣的婚礼增添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甚至成为许多年轻人婚姻幸福的阻碍。近日,郎溪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庭成功调解一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促使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和平解决了双方家庭纠缠一年多的纠纷。

原告孟某某与被告杨某某于2018年相识,后双方开始谈婚论嫁。2018年8月至12月,被告杨某某共收取原告孟某某钻戒及现金等彩礼共计13.2元。因被告杨某某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在被告杨某某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后,原告孟某某多次催促被告杨某某办理结婚手续,被告杨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诿并与原告孟某某发生争吵,于2019年11月离家,至今未归。

2021年初,原告孟某某一纸诉状将杨氏父女告上了法庭,要求要么领结婚证继续生活,要么退还为结婚支出的彩礼和费用。经过多次电话约谈,当面调解,双方仍僵持不下最终在开庭前经过办案法官释法明理、分析问题、消除误会指导双方换位思考等等大量调解工作后,双方终于就彩礼退还问题达成一致协议,这场纠缠双方一年多的麻烦事终于得以顺利解决。杨玉琴


 
责任编辑:z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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